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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审批程序

来源:重庆晶智汇     更新时间:2018-11-15 15:22:46    浏览数:

依据专利法:

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:受理、初审、公布、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。

实用和外观申请审批程序包括:受理、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。

专利权的维持:

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,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。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,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。

专利权的终止:

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分为:

(1) 期限届满终止: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,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,依法终止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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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未缴费终止: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,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的,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。

专利申请的有效性:

有时间上的,前述已提到:

地域上的:专利是有地域性的,这里的地域是以国家为单位,不存在地方专利。 在中国获得专利权的专利只能在中国大陆获得专利保护,而版权是没有地域性的。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了专利, 便可在中国大陆获得保护,但如要在别的国家获得相应保护,则需要依据该国的法律向该国提出专利申请以获得在该国的专利权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的专利获得保护的区域不包括:香港地区、澳门地区及台湾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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